這個題目是來自藏傳佛典協會出版的《理路幻鑰-紅白顏色的建立》,裡面針對整體與其支分的顏色做了一些辯論。
提問者:若「彼是紅」,則理應「若是彼,被是紅周遍」?
立宗者:承許!
如果某個法本身是紅的話,那麼,若是該法的事例,則一定是紅的事例嗎?
提:理應若是阿彌陀佛的顏色,被是紅周遍?
立:承許!
提:阿彌陀佛的牙齒的顏色有法,理應是紅?
立:何以故!
提:因為是阿彌陀佛的顏色之故?
「阿彌陀佛的牙齒的顏色」是「阿彌陀佛的顏色」的事例嗎?如果是,那麼先前已經承許了:如果是「阿彌陀佛的顏色」的事例,則一定是紅的事例。如此一來,必須承許「阿彌陀佛的牙齒的顏色」是紅的事例。但是,這是一個矛盾的結論,中間到底哪裡出了問題呢?
接下來書中針對「阿彌陀佛的顏色」不是紅做了辯論,
提出的因相是「因為有它與白的共基之故」,並提出「阿彌陀佛的牙齒的顏色」是「阿彌陀佛的顏色」與白的共基。
PS. A與B有共基,指的是「有是A也是B的法」。例如白法螺的顏色是白色與根本色的共基:白法螺的顏色是白色,白法螺的顏色也是根本色。
以下筆者試著參考書中對於這一段辯論的提示,做更進一步的辯論練習:
提問者:阿彌陀佛的顏色,理應不是紅?
立宗者:何以故!
提:因為有阿彌陀佛的顏色與白的共基之故?
立:因相不成!
提:理應有阿彌陀佛的顏色與白的共基,因為「阿彌陀佛的牙齒的顏色」是「阿彌陀佛的顏色」與「白」的共基之故?
立:因相不成!
提:理應是,因為「阿彌陀佛的牙齒的顏色」是「阿彌陀佛的顏色」,而且「阿彌陀佛的牙齒的顏色」也是「白」之故?
立:因相不成!
提:哪一個因相不成?
立:第一個因相不成!
提:「阿彌陀佛的牙齒的顏色」有法,理應不是「阿彌陀佛的顏色」?
立:承許!
提:「阿彌陀佛的牙齒的顏色」有法,不是「阿彌陀佛的顏色」的原因為何?
立:因為「阿彌陀佛的牙齒」是色之故!
提:「阿彌陀佛的色身的顏色」,理應不是「阿彌陀佛的顏色」,因為是色之故?
立:承許!
提:請安立「阿彌陀佛的顏色」的事例?
思考關鍵點:「阿彌陀佛的支分」的顏色,是不是「阿彌陀佛的顏色」的事例?如果不是,那麼什麼才是「阿彌陀佛的顏色」的事例?如果安立「我面前這尊金色阿彌陀佛的顏色」是「阿彌陀佛的顏色」的事例可以嗎?「我面前這尊金色阿彌陀佛的顏色」跟「阿彌陀佛的牙齒的顏色」的差別在哪裡?還有,「我面前這尊金色阿彌陀佛的顏色」有事例嗎?
以下另開新的辯論,分析某法的支分的顏色是不是某法的顏色:
提問者:若「甲是乙的支分」,則理應「若是甲的顏色,被是乙的顏色周遍」?
立宗者:承許!
提:桌腳的顏色有法,理應是桌子的顏色?
立:承許!
提:桌腳的顏色有法,理應是具有桌子的顏色的功能?
立:承許!
提:桌子的某一個微塵的顏色有法,理應是具有桌子的顏色的功能?
立:何以故!
提:因為桌子的微塵是桌子的支分之故?
立:不周遍!
提:「若是甲的顏色,被是乙的顏色周遍」的因相-「甲是乙的支分」不周遍?
立:承許!
提:「若是甲的顏色,被是乙的顏色周遍」的因相為何?
如果桌子的支分的顏色是桌子的顏色的話,那麼桌子的微塵的顏色也是桌子的顏色了,這樣合理嗎?
筆者並從這個問題進一步引申出另一個問題
可以參考先前的文章
https://logic-rolling.blogspot.tw/2018/04/blog-post_16.html
引申思考:
「甲是乙的支分」與「甲是乙的別」這兩者是幾句型關系?
例如桌子的微塵是桌子的支分,但是桌子的微塵不是桌子的別。
或者可以思考:微塵有別嗎?應該有的,因為東方的微塵是它的別。但是,微塵沒有支分,因為它是無方分微塵之故。(以經部、有部的角度來看)
提問者:若「彼是紅」,則理應「若是彼,被是紅周遍」?
立宗者:承許!
如果某個法本身是紅的話,那麼,若是該法的事例,則一定是紅的事例嗎?
提:理應若是阿彌陀佛的顏色,被是紅周遍?
立:承許!
提:阿彌陀佛的牙齒的顏色有法,理應是紅?
立:何以故!
提:因為是阿彌陀佛的顏色之故?
「阿彌陀佛的牙齒的顏色」是「阿彌陀佛的顏色」的事例嗎?如果是,那麼先前已經承許了:如果是「阿彌陀佛的顏色」的事例,則一定是紅的事例。如此一來,必須承許「阿彌陀佛的牙齒的顏色」是紅的事例。但是,這是一個矛盾的結論,中間到底哪裡出了問題呢?
接下來書中針對「阿彌陀佛的顏色」不是紅做了辯論,
提出的因相是「因為有它與白的共基之故」,並提出「阿彌陀佛的牙齒的顏色」是「阿彌陀佛的顏色」與白的共基。
PS. A與B有共基,指的是「有是A也是B的法」。例如白法螺的顏色是白色與根本色的共基:白法螺的顏色是白色,白法螺的顏色也是根本色。
以下筆者試著參考書中對於這一段辯論的提示,做更進一步的辯論練習:
提問者:阿彌陀佛的顏色,理應不是紅?
立宗者:何以故!
提:因為有阿彌陀佛的顏色與白的共基之故?
立:因相不成!
提:理應有阿彌陀佛的顏色與白的共基,因為「阿彌陀佛的牙齒的顏色」是「阿彌陀佛的顏色」與「白」的共基之故?
立:因相不成!
提:理應是,因為「阿彌陀佛的牙齒的顏色」是「阿彌陀佛的顏色」,而且「阿彌陀佛的牙齒的顏色」也是「白」之故?
立:因相不成!
提:哪一個因相不成?
立:第一個因相不成!
提:「阿彌陀佛的牙齒的顏色」有法,理應不是「阿彌陀佛的顏色」?
立:承許!
提:「阿彌陀佛的牙齒的顏色」有法,不是「阿彌陀佛的顏色」的原因為何?
立:因為「阿彌陀佛的牙齒」是色之故!
提:「阿彌陀佛的色身的顏色」,理應不是「阿彌陀佛的顏色」,因為是色之故?
立:承許!
提:請安立「阿彌陀佛的顏色」的事例?
思考關鍵點:「阿彌陀佛的支分」的顏色,是不是「阿彌陀佛的顏色」的事例?如果不是,那麼什麼才是「阿彌陀佛的顏色」的事例?如果安立「我面前這尊金色阿彌陀佛的顏色」是「阿彌陀佛的顏色」的事例可以嗎?「我面前這尊金色阿彌陀佛的顏色」跟「阿彌陀佛的牙齒的顏色」的差別在哪裡?還有,「我面前這尊金色阿彌陀佛的顏色」有事例嗎?
以下另開新的辯論,分析某法的支分的顏色是不是某法的顏色:
提問者:若「甲是乙的支分」,則理應「若是甲的顏色,被是乙的顏色周遍」?
立宗者:承許!
提:桌腳的顏色有法,理應是桌子的顏色?
立:承許!
提:桌腳的顏色有法,理應是具有桌子的顏色的功能?
立:承許!
提:桌子的某一個微塵的顏色有法,理應是具有桌子的顏色的功能?
立:何以故!
提:因為桌子的微塵是桌子的支分之故?
立:不周遍!
提:「若是甲的顏色,被是乙的顏色周遍」的因相-「甲是乙的支分」不周遍?
立:承許!
提:「若是甲的顏色,被是乙的顏色周遍」的因相為何?
如果桌子的支分的顏色是桌子的顏色的話,那麼桌子的微塵的顏色也是桌子的顏色了,這樣合理嗎?
筆者並從這個問題進一步引申出另一個問題
可以參考先前的文章
https://logic-rolling.blogspot.tw/2018/04/blog-post_16.html
引申思考:
「甲是乙的支分」與「甲是乙的別」這兩者是幾句型關系?
例如桌子的微塵是桌子的支分,但是桌子的微塵不是桌子的別。
或者可以思考:微塵有別嗎?應該有的,因為東方的微塵是它的別。但是,微塵沒有支分,因為它是無方分微塵之故。(以經部、有部的角度來看)
個人認為,「甲是乙的支分」與「甲是乙的別」二者是相違關係,不過我還沒學到總別,可能之後可以再來討論更清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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